各学院、各部门:
本学期,各单位均有新聘的教职工到校工作。按学校规定,在签署聘任合同后,对需要参加
社会保险的教职工,各单位要及时为他们办理申报手续。为方便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现将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手续由各单位向人事处申报,由人事处汇总到相关部门办理;
2、人事处每月受理参保申报的截止时间为当月的20号;
3、人事处每月受理停保申报的截止时间为当月的20号,当月的停保申报只能从下月(含下月)
开始停保;
4、参保申报和停保申报均需填写“珠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可从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网站下载或到人事处领取),填写要求请参见“申报表”背面的
“填表须知”,其中表中右上角内容不需填写,其余均要填写。
关于“用工形式”一栏请参照下列要求填写:
①人事关系已转入珠海分校,并领取了盖有“珠海市人事局干部调配章” 干部介绍信的教职
工填写代码1;
②持有珠海市身份证,但人事关系未转入珠海分校的教职工填写代码4;
③持有外地身份证(非珠海市身份证),人事关系未转入珠海分校的教职工填写代码5;
5、参保申报需提供的附件:
① 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多人申报的可将数张身份证复印在一张A4纸上);
② 盖有“珠海市人事局干部调配章”的干部介绍信复印件(如无则不需提供)。
6、申报表中个人资料如有变动的,可随时将改变后的资料(含证明材料)送人事处,由人
事处向相关部门申报更改,属工资变更的,还需填写“社会保险缴费工资调整申报表”;
7、从珠海市外来珠海分校工作的教职工,如需从当地将个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珠海市的,
可凭盖有“珠海市人事局干部调配章”的干部介绍信复印件到人事处登记办理;
8、如无特别说明,各单位报送的“珠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申报表”中的教职工名单,将视同
申报了参加住房公积金缴存。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人事处
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