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教师和管理人员的办理程序
各单位聘用的教学和管理人员,凡是纳入学校人事管理的请按下述步骤办理:
一、确定聘用关系:
1、各单位将拟聘人员情况上报人事处:各单位在面试、试讲的基础上,经单位确定的拟聘人员需填写《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拟聘人员情况表》(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并上报人事处。同时交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最多五篇)、学历、学位、职称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由人事处办理商调事宜;
3、拟聘人员档案转到校人事处经审核合格后发调令;
二、办理人事调动、户口迁移手续:
1、凭人事处的调令到珠海市人事局办理调动备案手续,到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处户政科办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
2、凭人事处的调令回原单位及户口迁出地办理调出手续;
三、来校报到的相关手续:
1、各单位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来校时间;
2、来校后到人事处填写教职工履历表及办理工作证等事宜;
四、办理入户手续:
1、 凭人事处开具的介绍信及由原单位开具的干部介绍信、工资介绍信原件,户口迁移证原件,到珠海市人事局“对外业务接办处”办理报到及加具入户意见手续;(市内乘69路公交车在湾仔沙站下,市政府院内1号楼2楼)。
2、凭“对外业务接办处”开具的入户指标卡到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入户手续;(市警察学校斜对面,乘9路车即到)
3、凭户口迁移证(在背面用铅笔注明身高和血型)、身份证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回执联、身份证工本费20元到分校保卫处办理入户手续。
4、将“对外业务接办处”开具的干部介绍信交学校人事处。
5、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凭本人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到珠海市委组织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手续,并将接转后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交人事处。
五、办理社保手续:
各单位未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人员填写《社会保险申报表》(表格在人事处网页下载)、并由单位签字盖章后报人事处。
1、参加过养老保险的人员:
凭干部介绍信、身份证、户口本到珠海市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2、因原单位所在地未启动养老保险而未参保的,到人事处领取《社会保险转移证明》(空白表)并回原单位、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原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盖章后交人事处。
六、住房公积金
各单位将参加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名单、及缴费基数报人事处审核后报财务处。
七、工会组织关系的转移和办理
各单位聘用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在原单位已加入工会组织的可凭原单位工会组织介绍信转入我校工会,并交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工会会员证。没有工会组织介绍信的人员需填写工会登记表和入会申请书,并交一张一寸免冠照片办理工会会员证。(相关材料交各单位工会小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