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时间:2013年09月11日 点击次数: [ 字体: 大 中 小 ]
公 示
根据“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层次人才(认定)”有关文件规定,经我校审核,拟同意以下老师申请珠海市高层次人才(三级),现予以公示。
申请珠海高层次人才认定(三级):何建华
申请人简介:何建华,女,副教授,管理学院教师,2007-2010年在吉林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学习工作,于2011年7月出站。
公示期:2013年9月11日至2013年9月17日
如对以上情况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人事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6126067
人事办公室